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注: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生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妇科检查、化验等对孕妇和胎儿进行评估,识别是否为高危孕妇。
医生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期并发症防治、合并症防治的指导。
对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增加到医院随访的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发现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恢复不佳、产后抑郁等问题,及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通过访视可以了解产妇的一般情况,如: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也可以早期发现产褥期感染,达到早治疗、早康复的目的。
注:访视时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注:无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主要任务是督促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前往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随访。